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彰显司法公正,9月29日,在国庆节到来之际,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早7时许,路北法院执行干警20余人、法警3人、警车4辆集结在国旗、国徽下,执行局负责人集中部署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执行流程以及注意事项。随后,干警们按照既定的行动方案和路线奔赴滦州开展腾空清房行动。
原告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被告唐山某矿业有限公司等5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立案执行期间,我院执行人员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控,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冻结,限制其高消费。申请执行人申请对已查封的抵押财产滦县某土地进行评估、拍卖,执行人员多次告知土地居住人滦县某物流有限公司法人宋某,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应及时搬离,但该公司并未搬离。后该公司提出的执行异议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均被驳回,工作人员不断做宋某思想工作,但该公司仍未主动搬离。
鉴于案情疑难复杂,经报请上级院协调,上级院决定由滦州市人民法院协助我院开展强制清场工作。到达执行现场后,我院20余名执行干警,协同滦州法院20名警力,历时11个小时,清退大型工程车10余辆、汽车2辆,清除生活物品及家具8车次。经过数小时的释法明理,房屋居住人滦县某物流有限公司法人宋某同意配合法院工作,将生活用品及家具自行处理。经过干警们一天的艰苦努力,在兄弟法院大力支持下,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圆满成功。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起到了有效震慑,成功打击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彰显了司法权威。今后,路北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全力加大联动执行力度,借势而为,乘胜“追击”,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繁荣舒适美丽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贡献执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