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路北法院:青天有鉴出公心 司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07-24 09:33: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商楹法官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大早,吴某某、杨某某夫妻二人手持一面写有“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的锦旗找到了他,表达心中的感谢。


2018年3月1日,吴某某、杨某某在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推介下,从高某处购买了一套房产,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吴某某、杨某某于2018年3月1日支付定金1.5万元,2018年3月5日高某带吴某某、杨某某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各项更名手续,并领取了房屋钥匙,同日吴某某、杨某某向高某支付剩余房款。经了解,高某系受刘某委托转卖涉案房产。2018年5月23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吴某某、杨某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了网签手续。吴某某、杨某某自2018年3月5日接收涉案房产后,装修入住至今,支付了水、电、暖及物业费等各项费用。现涉案楼盘陆续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收取吴某某、杨某某办证材料及费用后,至今不给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引发诉讼。



当商楹法官收到案件后,为确保营商环境依法、健全、有序的运营,及时向各方当事人了解了案件情况,不断地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做释法明理工作,并依法依规作出判决。庭审结束后,夫妻二人饱含敬意送来锦旗,这面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客观公正、耐心认真的办案态度的认可和赞扬,也是鞭策法官前进的不竭动力,激励着路北法院全体干警在解决百姓急难愁盼的道路上愈加坚定。



 
责任编辑:孟令宇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