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院干警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投入执法办案工作,共受理案件11198件(含旧存1367件),审结9910件, 法官人均结案294件。加强诉源治理、汇聚解纷合力,实现民事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8.06%。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依法推进处理房地产遗留及非法集资类案件等疑难问题和谐化解。妥善审理非法集资类案件,着力全方位追赃挽损,尽可能挽回群众经济损失。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台《开展“帮企业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涉企营商立案“绿色通道”办理办法》,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持续推进路桥系重整破产计划,烂尾十年之久的“唐门一品”楼盘全面复工复建,以“珑湖丽宫”崭新形象拔地而起。
贡献疫情防控力量。全院干警日均100人次直接参与联防联控工作,协助开展核酸检测、信息联络与协调保障后勤等工作。依托智能办公系统,实现“非接触”诉讼服务,网上立案7104件,网上开庭1492件,网上调解4776件。
二、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全力推进平安路北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369件,审结案件235件,共判处罪犯332人。审结《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的我区首例袭警犯罪案,是刑事司法实践中具体适用的首次体现。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制定《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领导包联化解信访积案活动,化解信访积案23件。
重拳惩治养老诈骗。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倾力守护“夕阳红”。审理全区首例涉养老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968万元,该案被《人民法院报》予以报道。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576件,审结450件。加强与行政部门的交流协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0件。发放司法建议书4份。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共8件。
三、践行司法为民为宗旨,增强群众司法幸福感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921件,审结8935件,调撤案件5518件,调撤率61.76%。审理全区首例因安装充电桩引发纠纷案,为解决“充电难”这一民生“痛点难点”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元,缓减免诉讼费5万余元。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12368热线发挥诉讼“总客服”作用,全年接听群众来电3780次。完善法官约见制度,公布与更新审判团队联系方式。《人民法庭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中的职能定位研究》,入选全市法院2022年度司法研究课题。
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引领。《父母对成年子女“啃老”能否说“不”》,入选最高法院第二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保护老年人居住权》,入选河北法院维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入选全市法院2021年度优秀案例。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全院干警严格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三官一律”活动常态化实行。帮助社区居民解决法律相关问题,进行法律宣传工作。深入探索人民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实现“法庭+社区”诉前多元联调。
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制定《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专项行动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社区大走访、召开群众座谈会,找准影响群众满意度的痛点和堵点,全面深入进行整改,树立法院队伍新形象。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抓手,制定便民举措10条,为群众办实事40件,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17次,收到锦旗18面。
四、完善审判体系,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多举措提高审判质效。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8.88%,同比提升18.12%。对112件发改案件进行评查,并整改发现的问题,严把案件质量关。摸排、清零长期未结案件,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实现审限内结案率100%,切实提升案件审理效率。
全方位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团队组建与实质性运行,通过遴选、递补、交流机制新入额8名法官,为审判工作再添新力量。对全院40名员额法官、47名法官助理、33名聘用制书记员重组团队,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强力度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年利用“道交一体化平台”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233件。拓展对审判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布原创信息363篇,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速度落实审执分离改革。成立审执分离改革工作小组,安排部署审执分离体制改革工作。召开深化审执分离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动员会,发放执行干警征求意见表,提升队伍素质。调整优化执行辅助事务办理机制,加强立、审、执工作的协调配合,着力打造依法、高效、规范、智能的执行工作模式。
五、全面从严治院,着力建设忠诚担当的法院铁军
政治引领抓党建。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党组会及党组扩大会49次。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官微开设“‘我’读二十大报告”专栏,推出系列文章和视频8期。区法院被评选为“牢记嘱托当先锋 英雄城市党旗红”唐山市基层党建示范点。
拔高能力强素质。组织干警参与“人民法院大讲堂”“全省审判监督工作培训班”“民法典专场”等政治理论、纪律作风、审判业务等各类培训79场,接受教育1800余人次。
整治作风树正气。全年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相关信息2856条,其中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236条。开展“强法纪、转作风、促公正”主题实践活动与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
始终如一重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件。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听取上级院特约监督员意见10条,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委员、企业家、律师、群众等社会各界意见。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