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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场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4 14:27:09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方便人民群众开展诉讼活动,畅通现场办理诉讼服务事项渠道,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本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防止因人员集中进入增加疫情防控风险,除必须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有关事项外,请优先采用线上模式办理诉讼相关业务。当事人可以通过“河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河北电子法院(http://www.hbdzfy.gov.cn)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事务。对于不便于网上立案的当事人,可选择通过邮政EMS邮寄方式立案(邮寄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长虹道256号路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0315-2061971)。

需要联系法官、查询案件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的群众,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有关开庭、询问工作,由承办法官直接联系当事人进行预约安排。

二、对必须到现场立案的当事人,需提前与立案庭工作人员联系预约(联系电话同上),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逾期重新预约。按照疫情防控“公共场所人员限流50%”的要求,具体预约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当事人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前,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法警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测量体温和身份信息登记。按照《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来唐返唐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河北健康码“红码”“黄码”、河北健康码弹窗、行程码带星号、入境和中高风险地区来唐返唐人员等相关重点人员谢绝进入;其他所有来唐返唐人员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未出示者谢绝进入。

四、当事人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前等候排队时,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听从值班法警指挥,有序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后办理相关诉讼业务时,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亦应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诉讼服务中心的各接待窗口只允许1人办理业务,其他人员在诉讼服务中心等候区等待。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离开。对不服从工作人员指引、造成人员聚集的当事人,由值班法警带离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

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措施给广大群众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责任编辑:孟令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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