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父子反目,争夺亲人房产;法官调解,父子冰释前嫌
作者:韩莉娟  发布时间:2022-02-28 14:08: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河北路法庭调解了一起再婚重组家庭之间争夺遗产的继承案件。

原告孟某与被继承人马某是地震后重组家庭。双方再婚时,各自的子女均未成年,孟某带着三个儿子,马某带着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孟某与马某夫妻之间同心协力,克服困难,将这几个孩子抚养长大。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夫妻两个终于可以过上省心的日子了,马某却在几年前撒手人寰。孟某孤身一人独自生活,好在儿女们都很孝顺。

今年,孟某却因为自己住的房子与儿女们发生了分歧。老伴马某去世后,孟某欲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但马某的亲生子女们不同意,孟某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子女们告到法院,要求自己继承房产。

杜芳法官接手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了解事实及查阅相关证据,并多次找到子女们做调解工作,听取子女们的意见。马某的亲生子女主要是担心房产过户到孟某,是否将来就与自己无关了,自己是否还能继承孟某的遗产。

因为孟某与马某结婚时,这些子女尚未成年,马某的子女与孟某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故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与孟某的亲生子女之间同等的继承权利,且马某的子女对孟某也很孝顺,孟某也对马某的子女视如己出,没有过其他想法。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疏导双方当事人情绪,最终双方的心结打开了,父子之间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事后,孟某将一面写有“执法廉洁认真,办案公正为民”的锦旗送到法官的手中,表达对法官公正司法、为民解忧的感激之情。

继承纠纷往往都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拷问着法律与人情。只有家庭的和谐,才有社会的和谐。路北法院始终秉承“以调解为主,以判决为辅”的原则,践行“情系群众,为民解忧”的社会责任与担当,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也让更多家庭拥有美满和睦的生活。


 
责任编辑:孟令宇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