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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北说法】因爱生恨一念差 杀人未遂受重罚
作者:李照君  发布时间:2022-01-17 09:00: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吴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吴某某与被害人哈某某系恋爱关系。2021年6月1日,被害人哈某某通过微信向被告人吴某某提出分手。当日15时许,被告人吴某某到达被害人哈某某所居住门口,与被害人哈某某微信聊天,并通过手机外卖购买了一把水果刀。

2021年6月1日20时许,被害人哈某某拒绝见面,被告人吴某某拔出水果刀放在裤兜内,并谎称外卖员敲被害人哈某某的房门。被害人哈某某打开房门见到被告人吴某某后,坚持与其分手。被告人吴某某用刀捅刺被害人哈某某的颈部、腹部,并用胳膊勒住被害人哈某某的脖子,拖拽其从五楼的消防通道往下走,期间被告人吴某某用刀对被害人哈某某的腹部、腿部、背部进行捅刺。二人来到三楼的消防通道处,见到证人田某某在此处抽烟,被告人吴某某便逃跑至楼顶。被告人吴某某打电话报警后,在现场等待公安。经鉴定,被害人哈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本案中,被告人吴某某与被害人哈某某均为是恋爱关系,因为不甘分手而网购水果刀意图将哈某某杀害,后因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得逞,造成被害人哈某某的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被告人吴某某的一念之差,因爱生恨,造成被害人重伤、自己身陷囹圄的后果,不禁令人惋惜。青少年之间的恋爱关系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不稳定、易变化是常态,作为以学习为主要任务的这个阶段,还是应当将重心放在学习中,以免因恋爱产生情绪波动,一时情绪失控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同时,也呼吁家长们要对青少年多一些关心和引导,出现问题及时提供帮助,正确疏导情绪,这也是家长应尽的义务。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快速成长的阶段,很多事情容易对其产生影响、冲击,家长的关爱能够给青少年更多的勇气和智慧,妥善处理好生活中遇见的各种问题。


 
责任编辑:孟令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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