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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私设护栏为安全 越界侵权不可取
作者:孟令宇 武洋  发布时间:2021-12-08 14:36: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河北路人民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八十六岁高龄的李先生为表达对路北法院法官公平公正裁判的感激之情,亲自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张宁法官的手中。

据了解,原、被告系邻居关系。被告在自家房屋阳台外侧安装有安全护栏,但部分护栏延伸至原告房屋一侧。为此,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原告要求被告拆除延伸至自家房屋一侧的部分护栏。通过阅卷及庭审调查,主办法官张宁确认这是一起典型的排除妨害案件,但基于双方的邻里关系,还是想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的矛盾,希望做通被告方的思想工作。

为了防盗和安全,不少居民选择在窗外安装防护栏,这种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要保证外观尺寸不违反相关规定,也不会侵害公共或者他人的权益,否则,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还会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经过多次的释法明理,被告方在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构成了侵权,也同意进行拆除,但就拆除的范围,双方还是各持己见,未能协商一致。最终,在调解失败后,主办法官及时作出了判决,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案件已生效执行。原告为表达对路北法院及法官审执工作的满意,特送来一面锦旗。

鲜红的锦旗既是对法官个人公正办案的肯定,也是对路北法院工作作风的赞扬,同时又是对全体干警的一种鞭策和鼓励。路北法院将始终怀揣高度的司法责任感,投身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去,将每一面锦旗转化成不断向前的动力,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用满腔热血和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诺言。

 
责任编辑:孟令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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