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路北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被告人陈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在唐山市路北区境内将其在黄色网站上下载的视频和与证人夏某某发生性关系时录制的视频文件共7部上传至某网站。截止2020年9月11日,被告人陈某上传的上述7部视频总点击量达到9万余次。经鉴定,该7部视频从整体上宣扬了淫秽色情内容,无科学价值、艺术价值,认定为淫秽物品。
2020年9月11日,被告人陈某经电话传唤主动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大里派出所投案。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为寻求心理刺激,上传淫秽物品供人浏览,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发生效力。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音频视频等电子资料在网络上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大,若是失去强有力的监管,放任各种资料在互联网上野蛮生长,不仅损害社会管理秩序,造成犯罪率提升的恶果,还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少年强则国家强,为此,国家已经开展净网行动,例如,在各大APP上推广青少年上网模式,限制游戏时间,这些都是为了给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而我们作为普通公民,需要的是配合政府行动。须知网络并不是法外空间,遇有网络传播的淫秽物品,自己不转发、不浏览,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