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白驹过隙,十余年的法院工作如同弹指一挥间。
法院的工作神圣又庄严,都说法律无情人有情,我们需要法律的公正,也需要人性的温暖,无论多大的纠纷、多深的积怨,终究会有一个结果,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成功的调解才能更好的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一个案件的调解,无疑是对案件矛盾焦点抽丝拨茧的复杂过程,这不仅需要法官具有扎实的专业素养,也需要法官的耐心细致。
调解过程并不会一帆风顺,当事人对法官的不信任、不配合、调解意见达不成一致等,都会成为一道无形的阻力横亘在法官面前,考验着法官的耐心。
所以,无论任何案件,在接待当事人之时,始终要不偏不倚,不让当事人有“法官偏向”的心理负担。然后,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根据不同的当事人,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式,最终争取找到一个能让双方比较满意的平衡点,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结案,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不易。
记得我曾经办理过一个案件,原告起诉被告偿还借款。阅卷后,我了解到法律关系比较简单,想尝试进行调解。我随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但没想到的是,被告极其抗拒。
经过进一步向原告以及我院执行干警了解,才得知在另一案件中,本案原告作为被告被本案被告作为原告起诉,且案件已经审结并进入执行阶段,本案原告的存款已经被查封,即将执行。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我亲自前往被告处,给被告送达传票,但被告情绪激动,口不择言,拒不配合。案件的当事人双方互为原、被告,如果不正确加以引导和调解,可能后果不堪设想。
回来后,我不厌其烦地致电原、被告,耐心劝导,因被告拒绝来法院面谈,我便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了解到被告前往执行法官处办理案件事宜的时间,提前去到执行法官处等待被告。
在被告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我单独与被告进行了面对面的谈心。与上一次见面不同,被告仿佛感觉到了我的诚心,同时见我身怀六甲依然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劝解,态度缓和了不少,并答应回去好好考虑。
当然,期间我多次劝解原告基于朋友关系,如果有误会,积极地去化解,退一步海阔天空。
双方在我的“坚持”下终于见面,当他们握手言和的那一刻,我仿佛卸下了沉重的担子,无比轻松。
当事人将一面锦旗递到我面前,我拿在手里感觉沉甸甸,这是快乐的分量,一个案件的调解,两个案件的终结!
滴水穿石,不是因其力量,而是因其坚韧不拔、锲而不舍。这个案件,以及我工作期间遇到的其他案件,无一不让我明白,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只有抓住本心、不忘初心、充满耐心,与当事人面对面、心贴心,不偏不倚、不言放弃、坚持不懈,才能更好地完成调解乃至整个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