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路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郑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基本案情】
被告人郑某某,见“购车无忧”模式有利可图,遂仿照该模式制定所谓《WH福利计划》,以优惠购车为诱饵,大量吸收社会资金。根据该计划在缴纳相应购车款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每满五人,按照交款先后顺序第一人获得对应车辆。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郑某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某有限公司,以三折购车为诱饵,向社会公开宣传并在全国多个省、市发展代理,诱使大量不特定群众签署《WH福利计划》,已查明共变相吸收资金2756.70万元,参与群众共计320人。
【路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郑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郑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被告人郑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编造购车计划,非法吸收公众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不仅使广大群众财产安全受到重大损失,还严重扰乱正常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在此也提示广大群众,不要相信一些所谓的“福利购车”、“一年还本”“存款赠送手机”之类的虚假宣传,没有从天而降的馅饼,只有别有用心的陷阱。一定要擦亮眼睛,捂好钱袋子,让犯罪分子没有可乘之机,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略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