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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小北说法:网恋被骗不甘心 酒后乱性铸大错
作者:匡国媛  发布时间:2021-09-26 09:14: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路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强制猥亵案,被告人李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于2020年7月在北京打工时,被一足疗店女子通过网络社交软件骗走了三千元钱。为发泄心里的不愤,被告人李某于2020年9月1日22时许,酒后冲入唐山市某足浴店内,控制被害人柳某某,并对其进行猥亵。过程中,柳某某进行反抗并拨打求救电话。被告人李某遂逃出该足浴店,后被赶到的群众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被告人李某原本是一个被骗钱财的受害人,但是他没有通过合理的渠道进行维权或者宣泄情绪,反而因此对无辜的人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其实,在生活、工作中每个人都会遇到不顺心的事,并因此导致负面情绪的产生,但在负面情绪产生的时候,应该学会采取正常合理的方式来宣泄个人情绪,而不是任由负面情绪蔓延,甚至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最终导致自己反食恶果。







 
责任编辑:孟令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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