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罪案,被告人刘某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9年6月15日、6月23日,被告人刘某某两次利用其手机登陆互联网QQ群并在群内发送含有淫秽视频的链接,其中含有的58部视频被认定为淫秽物品。
本案中,刘某某在明知自己转发的链接中存在淫秽物品的情况下,仍然通过网络转发,破坏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对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今社会,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越发依赖手机和互联网,特别是新少年,堪称互联网的“原住民”。小到外出就餐,大到求学治病,互联网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诸多便利,但网络上的内容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也存在很多的隐患。这些不良信息对于正处在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塑造关键时期的青少年的影响尤为突出,一些本该在校园读书,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的祖国花朵,因为网络内容的误导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不得不接受刑事处罚,此情此景,实在令人痛心扼腕。为此,2021年3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作出安排部署,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新风2021”集中行动,专项整治网上有害信息和不良内容。
借此案也提醒广大市民,在上网浏览时,遇有不良内容,千万不要处于好奇或者其他目的点开链接,甚至转发,关闭页面,选择不良信息举报,让网络环境风清气正,让社会生活井然有序,让青少年有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空间。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智则中国智。让我们一起联手,打造一个昂扬向上的网络空间,真正让互联网为青少年成长提供有力支持,谱写中华梦的华美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