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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刚同志任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21-06-10 16:25:29 打印 字号: | |

2021年610日,唐山市路北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免议案,决定任命刘士刚同志为路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玉尊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责任编辑:孟令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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