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路北法院机场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雇员与雇主握手言和,两年多的纠纷终于化解。
原告杨某某是大货车司机,长期受雇于被告吴某某。2018年12月12日21时50分许,原告驾驶被告吴某某所有并经营的冀B23XXX、冀BRSXX挂货车行至天津市海滨高速公路下行781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及同乘另一司机张某某受伤,事故经属地公安交警海滨大队勘查认定,原告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同乘另一司机张某某的各项损失,经法院判决后,被告吴某某已经支付。事故发生后,被告吴某某支付了大部分医疗费用。现原告向路北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吴某某赔偿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11万余元。
收到卷宗后,案件主办人及时全面查看卷宗材料,并联系了双方。原告同意调解,而被告因为做生意在外省,需要过段时间才能回到当地,要求先看证据,并希望与原告面对面沟通。主办人觉得此事有调解可能性,便按照被告提供的地址邮寄了相关证据材料。一些时日后,被告回到当地,主办人立即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被告觉得自己很亏,已经赔偿了另一同乘司机的损失,而且原告还是全责,现原告要求赔偿11万余元,他有点接受不了。主办人开始给被告释法明理,解答其在法律上的困惑。同时,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能看在曾经情分上各退一步。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吴某某同意赔偿原告杨某某各项损失共计7.5万。一起雇员雇主之间的纠纷成功化解,当事人比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