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政有所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采取了切实有力的措施,兑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群众满意度大幅攀升,司法公信力大幅提高。
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为民意识,带着感情工作,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诚为民。树立服务意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和关怀。树立形象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身作则,为党旗增光,为法徽添彩。
转变工作方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收取材料,符合条件的要当场登记立案,不符合条件的要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材料不齐需补正的要一次性告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建设,依托智慧法院平台,提供在线立案、交费、调解、送达、查询等服务,实现案件精准分流,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行跨域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减轻当事人诉累。
健全立案机制。制定并公布不予受理、不予立案清单。在立案大厅设立投诉窗口,接受群众对立案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的投诉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诉讼权利。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对检察机关发出的函、建议、通知书,确保案案有登记、件件有回声。严惩虚假诉讼,维护诉讼秩序。
锤炼业务素质。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交流,统一立案审查的尺度与形式,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多读书,勤思考,善实践。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在线诉讼服务,缩短网上审批周期,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