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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法院:“木兰有约”携民法典走进企业
作者:孟静  发布时间:2021-03-22 15:17:43 打印 字号: | |

3月18日上午,路北法院与区检察院、河北红蔷薇律师事务所组成“木兰有约”法律宣传团,走进唐山市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职工送去了一场生动的法制宣讲课。

宣讲会上,路北法院速裁团队孟静、路北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李洁、河北红蔷薇律所主任张微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之物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等亮点法条,并对胎儿利益保护、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相邻关系等内容进行重点解读。活动现场气氛热烈,职工们与参会人员就自己困惑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与讨论,达到了良好学习效果。

活动结束后,职工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使自己对《民法典》有了基本的了解与认识,并对如何处理一些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有了初步思路,收获满满,并希望经常举办这样的活动。

“木兰有约”是省妇联、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女法官协会、省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法治宣讲活动,旨在提高妇女依法诉求、依法维权的能力,营造妇女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近年来,路北法院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参与“木兰有约”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为提高辖区内群众法律意识作出应有贡献。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IOD-EJdvi8mUKPKRVyfew
责任编辑:孟令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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