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我院邀请路北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袁某某诉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住房纠纷一案召开听证会,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岩应邀主持,我院杨瑞忠副院长及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市检察院等单位领导共同出席。
本次化解案件系当事人袁某某因房屋质量问题,超过六个月拒缴保障性住房租金,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同作出了《终止保障性住房决定书》,袁某某不服,向本院提起诉讼。本案案情清楚,案件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并无争议,但案件结果却关乎着当事人未来的生活保障。我院行政庭法官受理此案后,经调查研究认为,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问题,很可能不能保障起诉人今后的住房需求,故决定邀请路北检察院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力求在保障民生的基础上化解纠纷。
听证会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与会人员依次发表意见,听证员及监督员对本次听证会作出深刻点评,历时一个多小时的听证会在各方的努力下圆满落下帷幕。经过本院及路北检察院大力调解,案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接受和解,起诉人表示今后遇到住房问题将积极与物业进行沟通,力求协商解决,不会再采取拒缴租金的偏激行为;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物业公司表示,今后将积极听取各方意见,改善自身工作,努力做好保障性住房工作,让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
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员纷纷表示,路北法院与路北检察院联合开展工作,既体现了司法的尺度,又体现了司法的温度。本案虽然并非大案要案,但住房是人民群众的头等大事,必须妥善处理,既要保证案件办理符合法律规定,又要考虑弱势群体今后的生活。本次听证会帮助双方解开纠纷,达到了互谅互让,化纷止争的目的,在解决纠纷的同时避免了信访问题的发生,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的意义在本次听证中得到了鲜明的体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次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的开展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真正做到了化纠纷于无形。今后路北法院将继续大力开展相关工作,与路北检察院及相关行政机关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作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和谐化解。